每到三伏天來,我們總會發現路上有很多頂著遮陽棚的“小電驢”。裝了遮陽棚的電動車上路,騎車的當然要涼快許多,但顯然,這樣做是違法的。
昨天,交警部門正式啟動“第二波糾違”專項行動,除了繼續嚴管電瓶車闖紅燈、騎車帶人、駛入機動車道和逆向行駛等違法行為外,還將重點查處電瓶車違法改裝,其中就有“加裝后座”、“加裝雨棚”等行為。像電動車加裝雨棚這樣的情況,被交警發現也是要被現場拆除的哦。
遮擋其他車輛行駛路線
裝雨棚舒服自己苦了別人
昨天早上9點半,環城西路體育場路口,電動車一輛接著一輛。黃師傅騎一輛銀灰色的電瓶車從體育場路剛拐進環城西路就被交警攔下。他的電動車上,裝了一頂銀色雨棚。“我知道裝雨棚不對,但平時我老婆在騎,要送孩子上學,夏天很熱,裝個雨棚可以涼快一點啊。”
交警耐心跟他解釋了加裝雨棚帶來的安全隱患。民警說,加裝雨棚等于增加了車身寬度,會干擾周邊一起行駛的電瓶車,也會遮擋其他車輛的行駛路線,存在安全隱患。“杭州非機動車道一般寬3米左右,加裝雨棚的電動車行駛寬度超過1米,在車流量大時很可能會擦碰到其他車輛。”民警說。
隨后,交警現場拆除了黃師傅加裝的雨棚并暫扣。記者在現場觀察發現,10分鐘內,就有兩輛加裝雨棚的電動自行車被交警攔下,并且現場拆除雨棚。
民警告訴記者,隨著夏季來臨,安裝雨棚的電瓶車數量會大大增加。交警希望大家還是以安全為重,已加裝雨棚的請自行拆除,一旦被查處,交警會現場拆除雨棚并暫扣。
《杭州市道路安全管理條例》第44條規定:在車輛上安裝或者使用妨礙交通安全裝置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強制拆除其非法裝置,予以收繳,對機動車駕駛人處二百元罰款,對非機動車駕駛人處五十元罰款;屬于車輛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責任的,處罰車輛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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