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有停放區只能容納五六十輛電動車
5月10日晚上,四川成都一小區電梯內,一輛電動車突然起火,火焰瞬間吞噬電梯間,致5人被燒傷……該事故使得電動車安全問題引發社會廣泛關注。本報近日連續關注市區電動車停放、充電方面的問題。因現有停放區域太小,中心市區偉潤帝景小區幾年前就開始籌劃建設新的電動車停車棚,但一直沒有找到審批部門。那么,小區如果要增建電動車停車充電棚,需要哪些手續?昨日,記者就此進行了走訪。
小區疑問 籌備電動車停車棚多年 不知找哪個部門審批
偉潤帝景小區位于湖心街與溫陵路交界處。昨日上午記者來到小區發現,中庭路面兩邊和入戶門口處停放著不少電動車。1棟1梯架空層有一個停放區,設有充電柱,里面停滿了車。小區物業服務中心盧經理介紹,該小區2014年6月份交房,共有170多戶,開發商建設時并未規劃電動車停車棚。隨著入住率增高,電動車無序停放問題日益突出,引來不少業主投訴。目前小區共有電動車200多輛,1棟那邊的停放區容量有限,100輛左右的電動車只能停在小區公共通道。“我們知道,停在通道會影響小區形象和消防安全,但實在沒有地方停。充電也只能排隊到停放區充。”一位業主稱,因為充電位緊張,他的電動車曾經充到一半時被人拔掉電源插頭。
小區業委會林主任稱,2017年,業委會和物業、開發商開始籌劃建設停車充電棚的事情,后來擬出兩個方案。一個方案是建設在小區北大門小廣場位置,小區外紅線圖內,可以停放100輛左右的電動車;另外一個方案是建在小區1棟和2棟之間的綠化帶,可停放70輛左右電動車。兩個方案分別于2018年、2019年入戶征求意見,都有超過三分之二業主同意并簽名。但在咨詢了社區、城管和住建部門得知,未經審批不能建設充電棚,“到底該走什么流程?找哪個部門審批?我們至今都不清楚。”
停放區位置有限,業主只好將電動車停在小區里面。
部門回應 向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申請 論證后給予回復
記者隨后聯系鯉城區鯉中街道促進社區居委會洪主任,他稱該小區確實準備建設電動車充電棚,“電動車亂停放存在不少安全隱患,我們對建設停車棚很支持,這個不用到社區辦理手續,只要小區三分之二以上業主同意,同時要去區城管局咨詢一下申辦的相關手續,否則到時候會被當成違章建筑拆除。”
鯉城區城管局相關科室工作人員則介紹,按規定,小區公共區域不能隨便搭建,要搭建需要經過住建、規劃等有關部門的審批。他們沒有審批權,只有執法權,如果沒有經過審批就建設,他們將依法查處。
記者隨后咨詢了市住建局,該局村鎮科科長李溢海稱,小區增建電動車停車棚不需要住建局審批,業委會和物業只要因地制宜,在不影響消防通道及安全情況下,征得相關權益人的同意,就可以建設。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規劃科潘科長建議,業主可以打一份申請報告給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提交充電棚設計方案,局里將組織相關業務科室進行論證,再給出回復。
對于部門的回復,市民張先生覺得,電動車火災防范和治理須疏堵結合,既要從源頭上規范市民的充電行為,又要為其提供安全、便捷的充電場所。隨著電動車數量的日益增多,很多小區都有增建、改建、擴建停車棚的需求,相關部門應該制定出相關的申報流程以及需要提交的手續,而不是讓市民摸不著頭緒。
文件規定 小區缺少充電設施 住建部門指導增建擴建
記者了解到,市住建局于2018年6月21日下發了一份《關于印發泉州市物業管理區域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該通知明確要推動建設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新建住宅小區在規劃建設時,對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要求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的建設標準應嚴格執行國家技術規范,特別是要滿足安全要求。對已經投入使用但缺少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的物業管理小區,各地住建主管部門要指導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及業主委員會充分利用共用部位或原有的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增建、擴建和改建電動自行車充電場所。對受到空間限制,增建、擴建和改建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確有困難的老舊小區,可選擇在適當位置建設一個或多個符合安全條件的小型集中臨時充電點,以滿足居民電動自行車充電的需求。同時,要指導轄區業主、業主委員會及物業服務企業升級充電設備,引進刷卡式、智能式等多種形式的充電裝置,確保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有效防范電動車火災事故的發生。
通知同時明確要督促建設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各地住建主管部門要指導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及業主委員會選擇合適區域,利用現有停車泊位或閑置的未利用場地規劃建設停放場所,并配套消防水源、消防通道、電動自行車停放與充電場所及消防器材的建設,確保場所充電裝置的線路敷設、電氣配置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周圍不得堆放可燃物和易燃物等雜物,并派人24小時值守。同時,對有條件的居民住宅區、城中村出租屋密集區域等要集中建設停車場所,推廣安裝停車棚簡易噴水系統、獨立式火災報警器等消防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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