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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馬小區一樓道口電動車堵住通道(左),第一安裝工程公司小區一輛電動車冒雨充電■ 都市時報記者 董佳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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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市時報記者 董佳妮
2017年12月29日,公安部發布《關于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范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目的是為了進一步加強電動車停放充電引發的火災防范工作,減少電動車火災事故的發生。昨日,記者走訪了白馬、篆塘、棕樹營等地的多個小區,發現老舊小區樓道口停放電動車及私自拉線充電的情況較嚴重,對于公安部發布的《通告》,小區物管和轄區社區都表示沒有聽說過。
有條件的小區樓院
應設置停放及充電場所
《通告》中,對停放充電管理責任進行了明確要求:對于有物業服務企業或主管單位的住宅小區、樓院,物業服務企業、主管單位應當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對管理區域內電動車停放、充電實施消防安全管理;沒有物業服務企業或者主管單位的,轄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按照《消防法》和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等規范性文件,指導幫助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確定電動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管理人員,落實管理責任。有條件的住宅小區、樓院,應當結合實際設置電動車集中停放及充電場所。
《通告》還嚴令禁止在建筑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處等公共區域停放電動車或為電動車充電。要求盡量不在個人住房內停放電動車或為電動車充電,如果的確需要停放和充電的,應當落實隔離、監護等防范措施,防止發生火災。
電動車違規停放充電
應當組織清理
《通告》要求物業服務企業、主管單位和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應當立即組織對住宅小區、樓院開展電動車停放和充電專項檢查,及時消除隱患;對檢查發現電動車違規停放、充電的,應當制止并組織清理;對拒不清理的,要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或者公安派出所報告;違反《通告》的行為,構成違反消防管理行為的,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處罰;引起火災,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記者走訪
白馬小區 停車棚里整晚都能充電
在白馬小區,隨處可見停放在單元樓門口的電動車,有的地方甚至將電動車停進樓梯口。不到兩米寬的樓梯口,左右分別停放著一輛電動車,只留下中間的一個小通道供居民通過。“以前我還見過有人把電動車停在樓下,從五六樓拉插座下來充電。”汪女士說,私自拉線充電的情況在小區里并不少見。
“晚上也可以充電。”看守白馬西區一個非機動車停車棚的女子表示,只要是停在車棚的電動車,晚上都可以充電。該車棚比較黑,里面停放著近60輛電動車,柱子上用線管固定著不少用來充電的插線板。“停車加充電一個月收費80元。”該女子說,這里有人看守,不會有啥危險。
“目前還沒聽說這個《通告》。”白馬西區社區的工作人員表示,他們每個月都會對單車棚進行檢查,要求插線板必須用線管固定,配備滅火器等。“主要是由物管進行管理,接下來會和物管溝通,要求加強管理。”該工作人員說。
第一安裝工程公司小區 雨中充電 完全無遮擋
位于新聞路的第一安裝工程公司小區里,一輛停放在一樓窗前的電動車正在冒雨充電。充電器從窗子里拉到門外,在沒有任何遮擋物的情況下,電動車的充電器暴露在雨中,而電動車的旁邊還擺著幾個紙箱子,一旦短路發生火災,后果不堪設想。
另一棟樓同樣有拉線充電的情況,該居民樓前,有一塊高約1.8米的灰白色墻壁,墻壁上掛著四五個插線板,其中一個正在給停放在墻邊的電動車充電。這些插線板都是從居民樓二三層的窗戶里接出來的,它們從空中越過整個走道被掛到對面的墻上,大部分電線坦露在雨中,墻壁上也只有不到半米的瓦片遮擋。“不危險,都看得見。”住在這里的居民說,在自己家門前充電不會有什么問題。
該小區還有一個專門停放電動車的單車棚,棚內除了插線板,還擺放著6個滅火器。“我們這里晚上9點半就斷電,不讓充電了。”管理人員說,去年起就規定晚上不能充電,平時充電時必須有人在棚內看管。“害怕車子著火,之前對面有個小區就著火了。”隨后,記者又走訪了附近的幾個老小區,發現電動車停放點的充電時間都有規定,最晚的是次日凌晨2點后斷電。
篆塘社區的工作人員表示,私自拉電線給電動車充電的確存在較大風險,今后會加強宣傳教育,提示市民注意電動車安全。“關于《通告》我們現在還不太清楚,會聯系小區物管或管理單位加強管理。”該工作人員稱,對于老舊小區的電動車問題,管理難度較大,但發現存在風險的情況,都會提醒市民進行整改。
醫大廣場小區 充電時間只到晚上11點
在中昆醫大廣場小區,除了一些臨時停放的電動車,幾乎沒有電動車停放在單元樓附近。但在一些較為隱蔽的道路上,還是有一些電動車停放。
“保安看到電動車隨意停放,如果找不到車主,就會把車移到非機動車地下停車庫里。”小區物管說,現在亂停放的現象很少出現。
在小區的非機動車地下停車庫里,有兩名管理人員。物管介紹,小區內共有兩個非機動車停車庫,都可以充電,但充電時間為晚上11點前。
榮信花園小區 發現電動車隨意停放會與業主溝通
榮信花園小區同樣對電動車管理較為嚴格,小區內幾乎看不到隨意停放的電動車。“一般看到樓道附近停了電動車,保安都會先找車主,然后和車主溝通,讓他們停到地下車庫去。”物管工作人員說,多數業主溝通之后都會自覺將車停放到車庫里,只有少部分業主會停在小區樓下。“我們有個非機動車地下停車庫,隨時都可以充電,晚上也能充。”
★市民聲音
“我就住在一樓,車停在家門口,在家門口充電,為什么不行。”市民張先生說,他平時都騎電動車上下班,下班后車子就放在自家窗子旁邊,對于公共區域不能停放電動車的說法,張先生有些難以理解。“停在車棚里一個月要六七十元,長期下來也不少。”張先生說。
“我支持新規,有些人總是把車停在過道里,不考慮別人的安全。”市民楊女士說,她經常遇到有人把車停在單元樓下或者直接推進過道里。“電動車著火的事情也不少見,這樣亂停亂放嚴重危及到住戶的安全。”楊女士曾和停放電動車的鄰居爭論過,但鄰居認為她沒事找事,兩人還大吵了一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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