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門窗生意的安徽女子李某,在安裝雨棚時不慎跌落,經送醫搶救后,陷入腦死亡狀態。傷者家屬隨即與戶主張某發生糾紛。近日,經泰州市高港區白馬鎮調解委員會調解,戶主存在選任過錯責任,同意賠償傷者家屬18萬元。
“我女兒冤啊,主家一直催著干活,說今天干不完就不給錢,中午都沒休息,命是主家催走的,留下三個孩子怎么活啊,主家要承擔責任。”李某媽媽在泰州市高港區白馬鎮調解委員會調解室聲淚俱下。
據了解,傷者李某,安徽人,今年40歲,長年在高港區城鄉經營門窗生意,無高空特種作業操作資質。
今年4月疫情剛漸好轉,李某與當地居民張某口頭約定了家庭院子玻璃雨棚制作安裝事宜。張某未查驗李某有無從事高空作業資質。
5月7日中午12點左右,李某在3米高的玻璃雨棚頂部打膠作業時,不慎跌落地面受傷,后被送往泰州市人民醫院搶救,處于腦死亡狀態。
當日,派出所根據公調對接制度,將此糾紛移送至白馬鎮調委會。經調解員10多天5輪調處及幕后多方工作,最終雙方達成協議,戶主張某因選任過錯賠償傷者家屬各項費用1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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