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時的生活中,經(jīng)常可以看到一些電動車加裝了雨篷,雖然雨篷能夠遮風擋雨,但是交警也提醒大伙:雨篷是把雙刃劍,安裝雨篷不僅是違規(guī)行為,而且安全隱患極大,一旦發(fā)生交通事故,雨篷隨時威脅到人身安全!
事情是這樣的……
9月7日下午17點45分,陳某駕駛電動車途徑鰲江鎮(zhèn)東江村國道西路與另一輛電動車發(fā)生了碰撞。這原本是輕微的小碰撞,但是因為車上加裝的雨篷,導致了較嚴重的后果。
事故發(fā)生后,沒有佩戴安全頭盔的陳某連人帶車摔在地上并重重地撞了車上雨篷的支架。巨大的撞擊力造成陳某鼻腔大量出血,鼻骨骨折。
近年來,平陽交警一直嚴查電動車加裝雨篷,但總有人抱有僥幸心理偷偷加裝,殊不知,電動車遮陽傘致事故頻發(fā),常常傷人。
案例一
2018年11月29日上午,鰲江鎮(zhèn)的吳女士開著電動車在途徑火車站大道與吉祥路交叉路口時,撞上了石墩。發(fā)生碰撞后,雨篷的前擋風玻璃全碎了,有一部分玻璃還刮到了吳女士的臉部,在吳女士的臉部和頸部布滿一道道長短不一的血痕,身上還有多處擦傷。
案例二
2018年9月24日下午,溫州瑞安仙降街道仙山路中央首府小區(qū)地段,一名中年男子不幸被自己車上的遮陽傘柄戳中腹部,搶救無效死亡。
案例三
2019年5月24日9點37分,施某駕駛二輪電動車從水頭二中北路右轉駛入涇川中路時,電動車上違法加裝的雨篷與五菱客車右側后視鏡刮擦。電動車被絆住側翻,連車帶人一起摔在了路上,造成施某左腿、背部受傷。
五顏六色的遮陽傘是道路上一道獨特的“風景線”,更是一個令人擔憂的安全隱患。
一、遮陽(雨)傘篷面積較大,當遇到拐彎、刮風或者路面濕滑時,車身容易發(fā)生擺動導致側翻,引發(fā)交通事故。
二、加裝遮陽(雨)傘篷改變了車輛原有結構,破壞了車體的穩(wěn)定性,同時,車體面積增大,增加了車與車之間的碰擦事故。
三、駕駛員視線受到影響,擴大了視覺盲區(qū)范圍,造成遮擋視線、風阻系數(shù)增加的問題。
四、影響了摩托車、電動車的機動靈活性,不利于駕駛時快速避險。
五、在發(fā)生交通事故時,限制了駕駛人跳車脫險的空間,增加了傷亡率。
六、遮陽(雨)傘篷大多由金屬框架構成,有些傘篷拆除后會在車身上留下一截金屬管,當意外發(fā)生時,會對駕駛人及其他人帶來二次傷害。此外,摩托車為金屬車身,再裝上一根吸引雷電的的金屬管,雷雨天氣里就很容易遭受雷擊,使駕駛員受到傷害。
雖說雨篷能遮風擋雨,但是跟安全相比,孰輕孰重就一目了然了。所以,在此我們呼吁群眾出門在外一定要做到文明出行,安全騎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