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近日接到多起高空墜物警情,提醒市民提高防范意識
近日,南京警方連續接到多起高空墜物警情,高空墜下的物體五花八門,原因多種多樣。但在涉及高空墜物的多起警情中,一位101歲老人的安全意識讓民警由衷欽佩。
7月3日下午,秦淮警方接到市民王先生報警,稱其將車停在路邊,結果被高空掉落的一根長方體管子砸出了一個凹陷。止馬營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后,周邊鄰居紛紛抱怨道:“太危險了,剛剛這里還坐了幾個人,這要是砸到人更不得了。”王先生告訴民警,掉落的很可能是施工方使用的管子。民警聯系了施工方負責人,該負責人表示愿意對王先生被砸的車輛進行賠償。
6月26日18時許,雨花臺區某小區市民吳女士向雨花臺區公安分局板橋派出所報警,“昨晚6點多,我剛把車子停進車位,車就被雞蛋砸中,站在車旁的孩子也被砸中頭部,腫起一個大包。經醫院檢查后,所幸傷情并不嚴重。”吳女士說,事后她本不想深究,哪知第二天停在樓下的車輛又被生雞蛋砸中,周圍還有其他車輛遭了殃。民警來到現場后,有居民說,雞蛋可能是停車場后面一棟居民樓里8到10層一個七八歲的小孩扔下的。民警通過實地查看確定范圍,最終找到了扔雞蛋的孩子。民警向其父親何某說明情況后,何某再三向吳女士表示歉意,同時向吳女士賠償相關費用,并表示一定對孩子進行嚴格教育。
6月26日下午,秦淮公安分局朝天宮派出所接到一名79歲的田姓老人報警,稱自己被老母親給“罵”了。原來,田先生的母親黃老太太今年已101歲,最近在報紙和電視上看到了多條高空墜物的新聞,聯想到自家住在四樓,廚房外面就有一個銹跡斑斑、破敗不堪的雨篷,樓下經常有車輛和行人通過,她擔心這個雨篷成為高空墜物的隱患,便趕緊給自己的兒子打電話,讓兒子找人把雨篷拆掉或者重新裝修,但田先生找了兩天都沒找到一個能拆修雨篷的人。黃老太太得知后,吃也吃不好,睡也睡不著,“罵”兒子怎么不重視這件事。萬般無奈之下,田先生報警求助。民警趙超佩服老人家的安全和責任意識,立即聯系了門窗安裝工人,和黃老太太溝通后將雨篷拆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五條,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南京中慮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婷說,一般來說,高空墜物可分為“人為”和“非人為”兩種類型。不管是“人為”還是“非人為”,相關責任人都需要相應承擔賠償責任,此外,一些“人為”拋物者還需承擔刑事責任。
高空拋物除了可能涉嫌以危險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外,還可能涉嫌其他罪名,如過失致人死亡罪、故意殺人罪等。
警方提醒,高空墜物危害嚴重,市民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識。高層住戶禁止高空拋物,陽臺上不要放置不穩定的懸掛物、擱置物等;小區物業作為直接管理方,應對高層樓房的隱患定期巡檢排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家長要以身作則,教會孩子如何遠離墜物危險的同時,也要避免孩子成為高空墜物的始作俑者;高空作業時不僅要注意自身安全,更要做好保護措施,防止高空墜物累及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