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景德鎮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一大隊太白園中隊重拳出擊,在馬鞍山路、廣場北路等路段開展電動車非法安裝遮陽棚專項整治。
電動車安裝遮陽棚屬于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條規定,非機動車的外形尺寸、質量、制動器、車鈴和夜間反光裝置,應當符合非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在電動車上加裝遮陽棚,已屬于對非機動車外形尺寸的改變。不少車主給電動車安裝了遮陽棚,看似遮風擋雨,實則隱患重重。加裝遮陽棚擴大了車體面積,影響了電動車的靈活性,增加了碰擦事故的發生率;行駛中駕駛員視線受阻,增大了盲區范圍,影響安全駕駛;此外,此類遮陽棚支架多由硬塑料及金屬制成,發生事故時極易造成二次損害。
此次整治,共出動警力15余人、警用摩托車2輛,拆除遮陽棚15個、葉子傘20把。大部分車主通過交警的宣傳教育都能夠積極主動地配合拆除,對于拒不配合的,交警也將依法予以強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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