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街上出現了許多電動車上冒出了一個五顏六色的“車篷”格外吸引眼球。花了錢給自己的愛車“添了美”,不僅夏天可以遮陽,雨天還可以擋雨。實用性真的是想象中那么強大嗎? 它的危險你知道嗎?非機動車裝車篷?必須拆除!
為持續深入推進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大整治,規范行人和非機動車交通行為,崇明公安分局按照上海公安機關“全警動”的要求,開展非機動車、行人交通違法攻堅整治全市統一行動。
它的危險可能是你不知道的!
1、遮擋視線,遇大風易導致車輛失去平衡
(圖片來源網絡)
2、加裝后車身變寬占用路面容易對過往行人造成剮蹭事故
(圖片來源網絡)
3、發生交通事故傘蓬很有可能會刺穿駕駛人的心臟或頸部,甚至危及生命安全。
為進一步預防和減少非機動車交通事故,為市民營造一個安全、有序的交通良好環境,上海公安部門重拳出擊,持續加大對非機動車非法安裝晴雨蓬的交通違法行為整治力度。
由于私自安裝的車篷面積較大,在行駛中極易對他人造成傷害。很多駕駛員為了擋雨或者遮陽,就會安裝這些自認為方便自己的車篷,卻忽視了自己和其他人的安全。雨天應當穿上雨衣,而不是用其他遮擋物去代替雨衣,從而造成更多更大的交通安全隱患。
所以,必須把車篷
拆! 拆!拆!
駕駛除自行車、人力三輪車加裝動力裝置以外的其他拼裝、加裝、改裝的非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違法行為。根據《上海市非機動車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第四款,處罰200元。根據《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八十一條第一款第二項,采取先予扣留。
為持續深入推進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大整治,規范行人和非機動車交通行為,崇明公安按照上海公安機關“全警動”的要求,開展非機動車、行人交通違法攻堅整治全市統一行動。
崇明警方組織各派出所警力協同交警支隊,針對無牌無證非機動車、加裝車棚電動車、加裝動力裝置人力三輪車、低速燃油車上路行駛等行為進行整治。
此次全市統一行動將繼續保持交通大整治的經驗和做法,在持續加強對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交通違法整治的同時,重點對非機動車和行人整治形成新一波聲勢。在開展日常嚴管的基礎上,將持續滾動開展全市統一行動。全市公安機關將立足街面、社區、源頭三個維度,著力強化非機動車、行人交通違法“全維度”監管,織密執法管控“網絡”,著力凈化非機動車、行人通行秩序,提升交通參與者尊法守法意識,力爭實現無牌無證電動自行車違法上路行駛現象基本絕跡,加裝動力裝置人力三輪車違法上路行駛現象基本消除,有管理力量的路口非機動車亂騎行、行人亂穿馬路現象基本消除,其他無管理力量值守的路口、路段非機動車亂騎行、行人亂穿馬路現象明顯減少的工作目標,努力為廣大市民提供安全、文明、舒適的出行環境。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