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妹,你終于可以瞑目了,那個殺害你的壞人已經被抓起來了!”
5月10日,得知嫌疑人張某被繩之以法,姐姐倪虹(化名)激動地告慰妹妹倪婷(化名)的在天之靈。
20年前,浙江臺州椒江女孩倪婷在夜間回家的時候,被不懷好意的張某尾隨到自家車棚,妄圖實施強奸沒得逞,倪婷被張某殘忍殺害。在此后的20年里,張某東躲西藏,但最終仍難逃恢恢法網(wǎng)。
“如果那天晚上,我能留她一起回家就好了。”說起妹妹的死,倪虹仍是萬分自責,“可憐啊,那年她才19歲。”
20年前,倪虹在椒江開了一家服裝店,因為店里太忙,倪婷總會來店里給姐姐搭把手,1998年8月8日晚上11點左右,倪婷幫姐姐打理完店里的瑣事,感到挺困的,就和姐姐說自己先回家洗澡睡覺了。但倪虹怎么都想不到,那晚的匆匆分離竟成了永別。
第二天凌晨,倪虹回到了家,她想把車停回車棚里,但發(fā)現(xiàn)車棚的門卻是開著的,她推門進去,就看到了這輩子都無法忘記的場景:幾個小時前還圍著她姐姐長姐姐短的活潑小妹,這會兒已經躺在了血泊中。驚恐中她報了案,民警將其定性為殺人案。
很長一段時間,倪家人都不敢相信親人被害。案發(fā)現(xiàn)場也一直被倪家人保護著,只為等待抓住兇手的那一天。“想妹妹了,就去那里看一下,希望推門進去的時候能看到她燦爛的笑容。”倪虹說。倪家人還在車棚的墻上刻下“天網(wǎng)恢恢,疏而不漏”8個大字。
而警方也一直沒有放棄對這個案件的追查,今年4月期間,臺州市局刑偵支隊對案件的痕跡物證進行重新梳理分析,由于不再受限于當年有限的技術手段,很快掌握到一條重要線索,鎖定了嫌疑人。5月10日,警方在寧波市江北區(qū)一工地上抓獲了嫌疑人張某。
被抓的時候,張某已經41歲了,他供述說,1998年8月8日晚,自己一個人騎著自行車閑逛,看到一個年輕女子騎著自行車從前面經過,他便騎上自行車,一路尾隨至女子進入車棚,并從背面抱住受害人企圖強奸她,但遭到了強烈反抗,沒得手又擔心對方會報警,張某將倪婷殺害。之后,張某四處逃亡,他先后在溫州、青海等地打工,之后來到寧波,在一工地上做水泥工。“而且只敢找那種小工地,不正規(guī),不需要查我身份證的那種。”逃亡期間,張某認識了妻子小美(化名),兩人結了婚,還有了一個14歲的女兒。但是直到張某被抓,小美和女兒才知道,自己最親的人居然是逃犯。“其實這些年很煎熬,身心疲憊,特別是自己有了女兒以后,我能體會到自己珍愛的女兒被人奪取生命的痛苦,我感到特別對不起她和她的家人。”張某說。 據(jù)《錢江晚報》
![]() |
|